鹤壁市山城区文化旅游局

机构全称 鹤壁市山城区文化旅游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和旅游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区域发展实际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区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和区域性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三)负责文化和旅游公共事业发展。组织开展相关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均等化和信息化,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

(四)指导各街道、镇的文化事业建设。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培育和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集聚,推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做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管理和服务。

(六)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的行业监管,依法实施相关行政许可。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七)负责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负责指导、监督本区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组织的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 陈传信
地址 山城区山城路枫林公园南门内文体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 8:00-12:00,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传真号码 0392-2624572
邮政编码 458000
内设机构

 办公室、文物股、旅游股、文化股、市场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