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民政局
机构全称 | 鹤壁市山城区民政局 |
主要职责 | (一) 贯彻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我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区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 主管全区社团登记管理工作。 (三) 主管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 指导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政策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政策。 (五) 负责全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六) 组织协调全区抗灾救灾工作。 (七) 负责综合协调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和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 (八)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城市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九) 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 (十) 负责监督实施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全区行政区划布局;承办本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隶属关系和界线变更、管理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十二)实施殡葬管理法规,推行殡葬改革。 (十三)负责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 (十四)加强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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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原海琴 |
地址 | 鹤壁市山城区长风路与建设街西北区第二综合办公楼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
联系电话 | 0392-2667038 |
传真号码 | 0392-2667038 |
邮政编码 | 458000 |
内设机构 |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城乡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科、机关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