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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朱明欣、胡二妮送达《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朱明欣、胡二妮〈安置补偿申请书〉的回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3日 09:32 来源:山城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朱明欣、胡二妮:

2025年3月24日,本机关收到你2人邮寄提交的《安置补偿申请书》,你们申请本机关对鹤壁市三鼎建材有限公司因土地腾退、生态修复工程而导致的土地、建筑物、生产经营等各项损失履行安置补偿职责,并要求限期作出安置补偿决定。

2025年5月16日,本机关作出《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朱明欣、胡二妮〈安置补偿申请书〉的回复》,并通过中国邮政速递(EMS)向申请书载明地址向你2人分别邮寄送达。因你们在申请书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均未能接通,在提供的地址也找不到本人,导致邮政工作人员无法妥投送达,将信件退回我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朱明欣、胡二妮〈安置补偿申请书〉的回复》。你2人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取(地址: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377号,电话:0392—2667022),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