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水库防汛“三级责任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9日 08:54
来源:山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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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6年水库防汛安全,落实各级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水库防汛“三级责任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组织做好汛期水库防汛应对工作。今后如有换届或调整,在该公示内进行修改,不再另行发布公示。
监督电话:0392-2670699
附件:山城区2026年度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责任人名单.xlsx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