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山城区宝山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办事处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2—2411947
通讯地址:鹤壁市山城区长风南路宝山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4580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夏)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冬)
电子邮箱:llxjsb2006@126.com
二、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办事处信息的主要内容。山城区宝山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包括办事处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办事处办公室信息公开。办事处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街道办事处及办公室层面的主要信息:
1.办事处领导信息
2.办事处机构信息
3.办事处规章,办事处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办事处年度重点工作
5.办事处工作报告
6.办事处人事任免
7.办事处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8.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9.办事处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10.办事处及办公室的公告、公示
1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2.日常具体工作中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街道办事处及办公室层面信息,本办事处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鹤壁市山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宝山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
网址为:http://www.hbscq.gov.cn
2.政务微信群、公众号、广播、宣传栏等其他方式。
(三)公开时限。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办事处信息,本办事处将自该办事处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办事处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填写《鹤壁市山城区宝山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宝山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http://www.hbscq.gov.cn)上下载电子版。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宝山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中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至办事处。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通讯地址:鹤壁市山城区长风南路宝山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458000
3.电子邮件申请: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至llxjsb2006@126.com提出申请,邮件标题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填写完成的电子版《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等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申请事项表述不清楚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处理。本办事处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进行登记,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本办事处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所需政府信息内容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2.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3.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4.政务咨询、信访举报、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等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范围。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办事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